91国产 依职权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
经核查,下列3家旅行社(详见附件1)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状态显示“注销”,旅行社法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、不再具备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法定条件,且至今未在本机关办理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注销手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第(三)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十二条、《旅游行政许可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等规定,我局拟对附件1涉及的3家旅行社作出依职权注销其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的决定。
因本机关通过他方式无法向上述3家旅行社送达《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事先告知书》,现依法公告送达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上述旅行社如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决定有异议的,有权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陈述、申辩意见,要求听证,逾期未提出陈述、申辩、听证要求的,视为你(单位)放弃上述权利,本机关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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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27-85779853
附件1:拟依职权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名单
附件2:91国产 依职权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事先告知书
91国产
2026年11月4日
附件1
拟依职权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名单
| 序号 | 旅行社名称 | 经营许可证编号 |
| 1 | 武汉福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| L-HUB-101051 |
| 2 | 武汉福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| L-HUB-101059 |
| 3 | 武汉鸿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| L-HUB-101036 |
附件: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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